为了方便我校离退休教职工(户籍在军区社区)申请办理2015年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校老年服务中心特请军区社居委来我校现场办理登记业务。申报人条件及相关事项详见军区社居委附件:《关于登记审核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的通知》。
现场办理时间:4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
地点:屯溪路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
联系人:徐四清、郑引
联系电话:62905511
温馨提示:
1、今年新申请的老人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人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份
2、代办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老年服务中心
关于登记审核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的通知
各位居民朋友:
根据《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户籍在本社区符合条件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核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一)长寿保健费:享受长寿保健费的对象为户籍在本社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二)高龄津贴: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为户籍在本社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且小于100周岁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一)长寿保健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二)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市区每人每年600元;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和年审。新增对象需填报《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已享受的对象,年审时还需带上高龄津贴的存折,无误后填写《申请表》背面的《合肥市长寿保健费、高龄津贴年审表》,本人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64658243
军区社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