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推进新时代西部高等教育全面振兴,贯彻落实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河池学院与新疆工业学院聘请教育部直属高校退休教师需求计划,现将我校2024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支援计划
选派银龄教师(退休教师)对口支援河池学院、新疆工业学院。
附件:河池学院、新疆工业学院需求计划。
二、资格条件
申请线下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申请线上教师年龄一般在 75(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申请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三、岗位职责
1.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鼓励通过在线教育、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2.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 64 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 1 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支援服务。长期银龄教师在同一时间段应在一所学校支援服务。
3.短期和线上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示范引领”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四、薪酬待遇
1.教育部核拨标准:
(1)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 10 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 8 万元/年,按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省份和受援高校自行负担。
(2)短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 8000 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 6400 元/月。
(3)通过在线教育、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课时费为 100 元/课时。受援省份和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课时费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省份和受援高校自行承担。
(4)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高校相关标准执行。
(5)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支援高校提供派出前体检费、选派工作经费等。
2.学校增加标准:学校选派的银龄教师援教期间每人可报销2次/年往返交通费(按照学校同级同类标准执行);并参照学校相关政策增发每人贰万元/年待遇。
五、政策保障
1.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长期银龄教师享受受援高校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高校报销1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2.受援高校应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食宿等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与保障措施。
3.支援高校要关心关注银龄教师及其家属,全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负责提供远程授课设施设备,协助受援高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银龄教师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援受双方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患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教师,支援高校应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期间生病或受伤的银龄教师,参照受援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急性病、意外伤害致病可在当地急诊就医,按规定报销诊疗费用。
5.对于已全职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纳入高校设置、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学位授权审核、办学条件监测、评审评估等指标计算。对于其他银龄教师,可按规定折算计入专任教师总数。银龄教师与其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选派程序
1.自愿报名。退休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及河池学院、新疆工业学院需求自愿报名,填写表格(见附件),于11月22日前交到离退休工作部(处)。
2.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进行体检。
3.待援受学校双方确认后,拟援派教师、受援高校与我校签订三方协议。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2日
2.报名地点:离退休工作部(处)退休科
3.联系人:董老师 手机号:13329012573
苏老师 手机号:18956011479
办公电话:0551-62901062
欢迎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积极报名,并请各相关单位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单位退休教师。
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2:河池学院意向登记表.docx
附件3:新疆工业学院聘请教育部直属高校退休教师需求表(待发)
附件4:新疆工业学院意向登记表(待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