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2020年6月15日办理2019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6月16、17日办理2020离休干部、93前保健对象、高层次引进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门诊医药费因故末报的(所报发票时限为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9日),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
二、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2019我校退休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861.88元。
三、离休干部、93前保健人员由离退休工作部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发票、工资卡复印件代为办理报销。
四、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
五、各类人员须按通知规定时间来办理,请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复印件)、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报销时请佩戴好口罩,排队时须保持1米的间距。
六、报销时间安排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2室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6月15日: 教职工补报
6月17日: 93前保健对象、高层次人才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此次2019年门诊医药费补报后,将不再办理!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校医院 财务处
2020年6月3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