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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新闻类型:【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处)】上传时间:【2020-02-12】点击量:【13

校内各单位、广大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安徽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就疫情期间学校科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应急科研专项攻关

充分发挥学校相关学科优势,鼓励各相关院系和科研人员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紧迫需求,积极承担和参与相关科研攻关任务,在疾病诊断、远程医疗、防护设备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努力解决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关键理论与技术问题,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同时校内相关智库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咨政研究,积极提供有价值的咨政建议。承担应急科研攻关任务的团队,务必要严格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护措施,保障科研人员的身体健康。各二级单位要定期汇总各类新型冠状病毒攻关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开展应急科研攻关中涉及到安全风险和条件保障等问题可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二、强化疫情防控,保障日常科研工作有序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科研院服务管理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因办理业务带来的人员流动、接触和聚集,科研院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网站、电子邮箱、QQ群、电话沟通等各类渠道,将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等各类科研相关通知第一时间在科研院网站(https://kyy.hfut.edu.cn/)发布、通过HFUT科研管理QQ群(号码:128097411)合工大社会科学科研群QQ群(号码:742422570)等网络媒介进行宣传,便于我校科研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科研业务的审核和办理,原则上均应通过网上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科研项目咨询等工作一律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方式进行。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由学校、学院组织的评审或预评审一律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如有特殊事宜必须到学校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提前以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科研院工作人员在线联系,并按照学校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现列出近期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

详见《关于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受理时间推迟的通知》,通知链接:

http://kyy.hfut.edu.cn/2020/0203/c3310a228271/page.htm

其他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工作请在线联系。

联系人:岳老师,13866140591;Email:kyk@hfut.edu.cn。

2、人文社科项目事宜

(1)国家社科基金:按全国规划办和省规划办通知,2020年度国家社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暂缓受理,具体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月11日11:00前,申报人将申请书中预算部分通过“信息门户-科研审核-项目预算申请”提交财务审核,未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3月13日11:00前,申报人将定稿的申报材料上传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3月11日11:00前,申报人将申请书中预算部分通过“信息门户-科研审核-项目预算申请”提交财务审核,未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3月13日11:00前,申报人将定稿的申报材料上传到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

3月24日11:00前,申报人将申请书中预算部分通过“信息门户-科研审核-项目预算申请”提交财务审核,未提交审核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3月26日16:00前,报送定稿后的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wkc@hfut.edu.cn,邮件主题:姓名+2020教育学,包含:《投标书》或《申请书》、《活页》;申报数据汇总表。(文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2003Word格式)

(5)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按合肥市规划办通知,今年的合肥市社科规划申报调整为:请于2月14日报送电子版至我校社科办邮箱wkc@hfut.edu.cn,邮件主题:姓名+合肥市社科申报,纸质版可在学校开学后补交,打印方式A4纸即可,不再要求A3纸打印。

(6)其他社科项目:2020年上半年可申报社科基金项目还有教育部后期资助课题、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社科联课题等,具体申报事宜等上级部门通知后另行安排。

联系人:张老师,15555110740;Email:wkc@hfut.edu.cn。

3、科技部及其他部委项目事宜

科技部、其他部委及省科技厅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结题等工作,按日常流程通过科研信息系统在线办理,相关材料(如申请书、任务书、合作协议、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简表、验收证书、验收专家组意见等)如需报送,可先将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待疫情解除后,项目负责人补交签章扫描件的纸质版原件。

联系人:赵老师,13866106456;Email:kyk@hfut.edu.cn。

4、横向项目事宜

(1)横向项目合同签订、项目投标、项目立项、项目变更、项目结题、采购申请、绩效发放、立项项目预算申请、预借发票申请等事宜按日常流程在线办理,如需盖章、领取密钥、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等工作请提前在线联系。待疫情结束后,将纸质材料补交至科技服务大厅。

联系人:周老师,13866740963;Email:zhoulei@hfut.edu.cn;

杨老师,18919665065;Email:762922052@qq.com。

(2)做好产学研在线对接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组织外出参加产学研对接活动,鼓励科研人员以电话、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地方和企业开展相关对接工作。

联系人:吴老师,13075526616;Email:wliaoyuan@163.com。

5、创新平台管理事宜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2020年2月7日“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合肥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以及《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安排,提醒督促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安全,督促各二级单位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聚集性科技创新平台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如有相关计划,一律推迟或取消,并做好延期预案。科研院将全力协同配合各二级单位落实此项工作,督促各科技创新平台暂停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施的开放,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学校各类创新平台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联系人:朱老师,18919661177;Email:zhuxiaoyong@hfut.edu.cn。

6、科技奖励及专利工作事宜

(1)科技奖励工作: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已决定延期接收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纸质版提名材料,具体接收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将通过网络提交的电子版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工作。科研院将根据上级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要求,配合各申报人按时提供所需材料,请各申报人保持电话畅通。涉及纸质版提名材料完成单位用章等需要,请提前在线联系。

(2)专利工作:专利申请业务按日常工作流程线上办理,涉及到用章及其他专利业务请提前在线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13339103700;Email:hfutcdw@126.com。

7、军工项目事宜

(1)项目申报:对于公开项目的查询申报将通过网页、微信等形式通知,并按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对于涉密项目的查询申报严格按照保密流程进行,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目前暂未收到项目集中申报通知,请各位老师留意网络、微信等公开项目发布渠道(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eain.mil.cn/)。

(2)在研项目:对于需报送涉密科研类材料的项目,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保密规定,务必做到“工作在家不涉密,网上办公不涉密”,非常时期不能成为保密工作的真空期。如确需到校办理相关工作,请务必按照学校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如需协助,可电话联系军工办。

联系人:汪老师,18019563872;Email:hfutwj@hfut.edu.cn;

汪老师,13705601503;Email:wanggl@hfut.edu.cn。

8、科研经费到账认领工作

(1)已立项的科研项目到账,可直接将填写完整的科研项目经费到账认领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2)新立项的科研项目到账,待相关业务办公室将项目立项后,登陆科研信息系统查询项目信息,网上提交经费预算并审核通过后,填写完整的科研项目经费到账认领表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18110922951;邮箱:wanglina@hfut.edu.cn。

三、其他事项

1、不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延期或采用网络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组织召开的现场会议,应提前向组织者所在二级单位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经同意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2不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尽可能不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必须参会,应提前向参会者所在二级单位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会并做好防护工作。

3暂停户外工作。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工作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观测和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

4优化调整科研项目进度。建议将近期开展的科研工作尽可能调整为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

5、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根据目前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校园的相关要求,近期除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开展的相关科研攻关之外,不要在实验室内开展其他科研工作。如有开展新冠肺炎应急科研专项攻关的情况需经所在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审核,并由学院科研秘书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备案表统一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联系人:边老师,13866196821,邮箱:bian@hfut.edu.cn。



科研院

2020年2月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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