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七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值班安排凭身份证出入校园,除值班人员以外确有需要入校的教职工需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包含入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入校事由),凭身份证及证明出入校园,无证明教职工谢绝入校。
二、校内住户每周每户发放三张《家庭物资采购出入证》(凭身份证在门卫处登记领取),每次只限一人凭《家庭物资采购出入证》步行或开车出校,凭《家庭物资采购出入证》及身份证入校,入校时《家庭物资采购出入证》回收。
三、在校外上班的校内住户因上班需要出入校园的,需上班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证明(证明需包含入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凭证明及身份证出入。
四、宣城校区、六安路校区参照此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月10日0:00时起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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