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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2019离休干部、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新闻类型:【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处)】上传时间:【2019-04-02】点击量:【151

兹定于2019489日办理2018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补报、2019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门诊医药费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门诊医药费因故末报的(所报发票时限为20171210----2018129日),根据合工大党发【20187号《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教职工在校内就诊的发票已通过实时结算不再报销;教职工定点在校医院的特种病已每月实时结算,不再纳入年底药费报销范围;定点在校外的特种病按照安徽省特种病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保职工在本年度内门诊医疗药费支出,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校外发票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年度医疗备用金数额的不予报销,所剩医疗备用金归个人所有,不计入明年个人医疗备用金。2018我校退休职工门诊医疗备用金数额为每人2640.78元。

三、本次补报门诊医药费的教职工,请务必携带本人工资银行卡或存折、定点医院医药费发票及相关病历、转诊单等;保健对象还需携带本人《干部医疗保健证》;

四、请按规定的时间前来办理补报。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家属或他人代为办理。

五、高层次人才门诊医药费超出上年度备用金数额后按规定报销。

六、报销时间地点:屯溪路校区

48日教职工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3

  

49日 离休、高层次人才报销

上午8:3011:30 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下午14:3017:00南区离休干部、高层次引进人才

地点:屯溪路校医院403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本单位职工,并请相互转告。

注:此次2018年门诊医药费补报后,将不再办理!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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