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基本内容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他还强调,“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江泽民同志还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遵循“六个决不允许”的准则,即:“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的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循的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判断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重要界限,必须深刻领会。
根本要求
指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础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工作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对于锐意改革的干部和群众,要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对于在改革中出现的失误,除了严重违法乱纪都必须依法处理外,都要采取疏导的方针,批评教育帮助的方针。(3)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重要意义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问题。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就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也都对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做了强调。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上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他说,“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在报刊书籍和讲坛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中央已经做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历史结论,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公然歪曲党的历史,诋毁党的领袖人物和党的优良传统,散布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在干部群众中和意识形态领域造成了恶劣影响。还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合意的才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都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全党同志的密切注意和警觉。”江泽民同志指出的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党的团结统一,损害中央的权威,阻碍政令畅通的大问题,发展下去,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江泽民同志指出的这些问题虽然是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上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我院也有一定的反映,我们同样必须经常保持密切注意和警觉。
2.政治规矩包括哪些
“政治规矩”确是一个新词,也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
新概念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而作为总书记,习近平为什么要提出遵守政治规矩呢?无疑,是因为党内存在不遵守政治规矩的表现。
在近日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习近平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
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
又比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
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习近平反复论及的另外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
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习近平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比如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而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屡见不鲜。
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这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
可以说,在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讲政治规矩,就是要打破长期以来官场存在的一些“灰色心态”。这些心态,有的已经被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震慑、所涤荡,有些目前依然在官场上存在。
换句话说,讲政治规矩,事关“破”,也事关“立”。破除积弊、立下新规,“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1 对反腐性质认识的灰色心态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于反腐的态势,习近平下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这场“输不起的斗争”,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这着实打破了一些人此前的“观望”心态。这种心态,通俗地说,就是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大不了“现在打枪,暂且低头”。
但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的持续之久、力度之大,已经给予了这种心态以事实上的打击。十八大以来,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的倒掉为标志,对高级干部的查处力度称得上“前所未有”。仅2014年,中央就立案查处了54名中管干部。同时“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下,即使是“蝇头小吏”,只要违纪违法,也逃不过高压的反腐态势。
那么,反腐败的力度如此之大,是不是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不是如一些人说的那样,“不反腐亡国、真反腐亡党”?
当然不是。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论述道,不反腐确实有亡党的危险,真反腐才能净化党的肌体,才能真正兴党兴国。至于查处了多少高级干部、和以往相比力度加大了多少,习近平也说,“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之所以有观望的灰色心态,说到底,还是因为对反腐败斗争性质的认识出了偏差,低估了中央对反腐的决心和态度。
反腐败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如果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也是一笔人心向背的账。之所以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说到底,就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
还有一些人,将反腐认为是“政治斗争”、“排除异己的工具”,这种心态就更加错误甚至是荒谬了。无论是已经被公诉的官员,还是一些落马贪官的写的“忏悔录”,都已经明白无疑地交代了违法乱纪的事实,铁证如山,不容置喙。
也就是说,反腐从来不是什么“个人恩怨”。正因此,我们才说,无论是谁,无论担任过什么职务,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绝不姑息。在反腐问题上,没有谁能当“铁帽子王”。
打破对反腐性质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心态,就是要明确一条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认识上,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对反腐“负面效应”的灰色心态
在高压的反腐态势下,还有一种灰色心态,认为反腐具有“负面效应”。
这种效应,习近平在一些场合也论述过,就是“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等等。他也明确指出: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比如,中国的经济的下行压力,一方面受到国际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而在内因方面,则是受到经济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产业升级等多方面影响。如果说以往公款消费、公款购买奢侈品等“消费需求”是以腐败为支撑的话,这种消费也注定是畸形的、不健康的需求。去除这种“拉动经济”的毒瘤,也是为使经济更健康、更持久地发展。
而反腐,是不是会让官员不敢干事儿、明哲保身?
这需要厘清逻辑。有些贪腐官员,在位时的确称得上是“能吏”。因此,有一些人也会议论,“做了那么多工作,就这一点小事就要抓住不放”?
并非如此。这些官员被查,并非因为做事,而是因为贪腐。同时,他们在位时的“能干”,很多时候也是凭着游走于灰色地带、以“擦边球”甚至是违纪违法方式完成的。查处这些官员,不仅是肃贪,也是对官场政治生态、政治规则的一种重塑。
还有一种灰色心态值得注意。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大多数干部觉得解脱了、身心舒畅,家庭也有亲切感了。但也有官员感到“失落”,觉得身上的约束多了,以往的“风光”不再,发出“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慨。
能感叹“为官不易”,说明以往为官太易。因为现在要求的、提倡的,都是基本的政治伦理。习近平也在谈到这种错误心态时说:“看来,减少应酬要进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进一步提倡。”
“官不聊生”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官僚主义心态在作祟,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作为公仆,就不应该“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也不能“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更不能“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
打破这种心态,也是为了让官员更自觉地守规矩、明纪律,不仅不能明哲保身,反而要更加“为官有为”。
3 对“为官责任”的灰色心态
讲规矩、明纪律,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打破对于“责任”的灰色心态和认识。其中最需要明确、也最能反映反腐趋势和走向的,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从“主官”的角度说,立政治规矩,就是要打破当“太平官”、“甩手掌柜”的灰色心态。
比如,习近平指出,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也有的心态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或者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
也有的主官很“委屈”:腐败现象,很多是之前的“政治遗产”或者当地的政治生态问题,跟自己的任内“没有太大关系”。习近平在批评这种心态时说: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不能“失之于宽、无能为力”,出了事,要追责。
说到底,出现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的现象,主要还是因为有“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
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而在执纪的纪委方面,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因为“在一口锅里吃饭”,所以很难监督别人。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们也没有听见。
这种状况很不正常。要打破“打成一片”、“一口锅里吃饭”的心态和现状,就要明确纪委的相对独立地位,建立双重领导制,让纪委能够“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也不惊动的“好官我自为之”心态,在“立规矩”的今天,必须“俱往矣”。
4 对官场“潜规则”的灰色心态
其实,树立政治规矩,就是在向一些官场的“潜规则”开刀。
习近平罗列了这些现象。他指出,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执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干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职停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际交往中,一些人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
官场“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对待“潜规则”,一些党员干部或是认为无可奈何,或是持默认态度,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
这些心态,说到底,都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的,也是不遵守政治规矩的体现。
而“潜规则”的蔓延后果,即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换句话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遗余力推行的作风建设和反腐斗争,就是向这些官场陋习开刀,重塑政治生态、营造清明政治环境。立规矩,就是“破中求立”。
归根结底,对“潜规则”的默认、对自我要求的放松,都是对党员干部身份认识的不清楚。
比如,有贪官落马之后说,“我的一个批示可以让一个企业获得巨大利益,可以让亲朋好友获取好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处境,可以办事顺利、一路绿灯”,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获得的“收益”是不成正比的,产生心态扭曲。也有的官员认为自己“当公务员收入不高,约束又多,同在企业工作或下海经商相比牺牲了很多”,是一种奉献。
但习近平早已说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以为“法不责众”,认为“检查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的随波逐流的心态,在重塑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的今天,是再也行不通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到“规矩”。从“立规矩”、“定规矩”到“讲规矩”、“守规矩”,其中强调最多的是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严守党的政治规矩上尤其要有定力、作表率守规矩,首要的就是遵守政治规矩。政治规矩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政治体现,是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和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规矩。一个政党之所以成为政党,必须具有严格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约束。在政治规矩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任何人都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作为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始终保持一致,是一条做事的底线、一种做人的底色,更是我们党兴旺发达的底气。
习主席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这就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规矩的弦,切实把规矩意识落到日常言行中。近年来,在党中央正风肃纪、“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下,在硬规矩的约束中,不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扎实转作风,进一步增强了规矩意识。但也有一些干部,至今仍然没有主动寻求改变,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搞“暗度陈仓”那一套,导致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一步一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出问题、犯错误、入牢笼,原因之一就是不懂规矩、不畏规矩、不守规矩。有的为了仕途升迁,藐视规矩、践踏规矩、另立规矩,把封建主义糟粕的官场文化带入现代政治生活;有的对规矩心知肚明,但执行起来却存在特权思想,破坏规矩随心所欲,甚至肆无忌惮;有的分不清“红线”、看不到“红灯”,面对八面来风,践踏了“红线”,守不住底线。规矩没有了分量,制度失去了刚性,行为放弃了坚持,就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撞南墙、栽跟头。历史和现实告诫我们,党性不纯,必然丧失原则;党规不彰,必然失守防线;党纪不严,必然警示无力。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在严守政治规矩上,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对培塑官兵的理想信念带来新挑战;长期执政条件下容易滋生精神懈怠,对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带来新挑战;社会转型期权力运行受到的干扰增多,对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带来新挑战;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驱动观念影响深入,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带来新挑战。只有把严守政治规矩作为经常性课题常抓不懈,并落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实际言行中去,才能使我们党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传统优势,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坚强领导力量。
苏格拉底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立规矩是为了守规矩。严守政治规矩,需要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之上。在当前这一发展阶段、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课题,就是把严守政治规矩的意识立起来、强起来,对政治规矩形成源自自觉、发自内心的真诚敬畏和坚守。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都要强化规矩意识,自觉坚持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执行制度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带头遵守执行好党的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
作者: